产品描述
医疗器械标识应当与医疗器械识别要求相一致。解释:即对于相同特征的医疗器械,标识的性应当指向单个规格型号产品;对于采用序列号生产控制的医疗器械,标识的性应当指向单个产品;而对于按照批次生产控制的产品,标识的性指向同批次产品。此外对于标识还要求即使该产品停止销售了,该产品的标识也不能不得用于其他医疗器械。但如若重新销售、使用时,可使用原产品标识。:医疗器械标识应当与产品基本特征相关,若产品的基本特征未变化,产品标识应当保持不变,产品UDI直销。解释:在产品没有发生变化的条件下,UDI不能随便更改,不能由着心情,这样编制一个,明天来了个新leader看着不顺眼再换一个。因为后期UDI是要求产品注册时一并提供到NMPA。这里猜想,后续产品延续注册。:医疗器械标识应当与监管要求和实际应用不断发展相适应。解释:这是对UDI编制标准制定者提出的要求,产品UDI直销,产品UDI直销,要求标准的制定要考到远期变化。3*标识数据载体医疗器械标识数据载体是存储和(或)传输医疗器械标识的数据媒介。要求如下:01载体可采用一维码、二维码或者射频标签等形式。鼓励采用先进的数据载体技术。解释:目前仍以一维码为主。02采用一维码时。 GS1码制**通用,医院入库,追溯均可。产品UDI直销
制造商有责任遵守所有UDI相关要求。这包括在EUDAMED数据库中分配UDI(和基本UDI-DI),UDI(和基本UDI-DI)注册以及将UDI载体放置在设备标签或其包装上,或者以防万一可重复使用的设备,在设备本身(直接标记)。系统和程序包应按照MDR*29(2)条的规定进行UDI注册。系统或程序包的生产者-不是定制设备-应分配给系统或程序包,基本UDI-DI,并将其与其他相关核心数据元素一起提供给EUDAMED数据库,如列出的在MDCG文件中。时间表UDI指配的义务自两个新法规的适用之日起生效,即2020年5月26日医疗器械和2022年5月26日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在EUDAMED数据库中提交UDI数据的义务从2021年11月26日起强制适用于医疗器械,2023年11月26日适用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前提是EUDAMED中的器械注册功能完全正常)。但是,制造商能够自愿遵守从2020年5月26日起医疗器械的注册义务和2022年5月26日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注册义务。 湛江医疗UDI追溯系统系统有一个14位字段用于在每个相关产品包装级别保存GTIN。
***器械标识(UniqueDeviceIdentification,缩写UDI)是对医疗器械在全程供应链中的***身份标识。通过医疗器械***标识建立医疗器械信息化追溯系统,可以实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产品召回及追踪追溯等实施应用。目前,欧美等先进国家都已经制定UDI政策法规,规定或强制要求在本国销售、流通的医疗器械上必须实施UDI标识。2019年8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要求,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其***标识数据载体应当满足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以及人工识读的要求。同时,注册人/备案人需确保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期间,***标识数据载体牢固、清晰、可读。
根据FDA,器械标识包括以下各项,其中,并非所有的类别都要求使用*2项生产识别码:1、器械识别码:•器械的**/商标/品牌名称•器械的版本号或型号•器械贴标者(使标签置于器械上、使标签修改、或者使器械引入商业的人)2、生产识别码:(1)例如批号或批次、序列号、到期日期、生产日期;对于被作为医疗器械监管的人体细胞、组织、或细胞和组织产品,要求使用特定的识别码。除了特定的器械识别码,还需要将有关器械的信息输入到GUDID,其中包括器械识别码,以及下列内容的每一项。生产识别码是不需要的;(2)如果器械使用直接标识,并且直接标识与器械标签上的标识不一致,需要说明哪一个为器械识别码;(3)之前的器械识别码(如果贴标器械为新版本或新型号);(4)器械版本或型号;(5)标签上的生产识别码的类型;(6)FDA市场准入的类型及编号,和列名编号;(7)基于“**医疗器械命名系统(GMDN)”的产品代码;(8)FDA产品代码;(9)每个包装内的单个器械的数量。 医疗器械注册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基于唯1标识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做好产品召回追踪追溯等工作。
2020年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批实施医疗器械***标识工作的公告》发布,决定将***批实施UDI的时间由2020年10月1日调整至2021年1月1日,将耳内假体、脊柱椎体间固定/置换系统、可吸收外科止血材料、**假体、植入式药物输注设备5种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纳入***批实施***标识的品种范围,涉及品种增加到9大类69个品种,无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今年1月1日,***批医疗器械UDI实施工作正式开展。根据2017年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录》),结合2020年底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进行统计,***批实施UDI的69个品种占《分类目录》中全部品种的6%,占全部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的。而根据《公告》,*二批实施UDI的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约占《分类目录》中全部品种的30%。从数据上看,*二批实施UDI的产品种类进一步扩大。 2021年12月1日起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唯1一标识.湛江医疗UDI追溯系统
慧翼科技是一家集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系统开发、技术服务平台运营、专业系统搭建的**企业。产品UDI直销
2012年7月9日,《FDA安全与创新法案》签署成为法律文件,要求FDA建立新的UDI系统。直到2013年9月24日,FDA发布了《**终条例》,强制性要求器械在销售和使用时用UDI来进行识别。UDI由DI和PI两部分组成。DI(DeviceIdentifier)器械识别码是UDI的固定和强制性部分,它包含贴标者(labeler)信息和产品型号。PI(ProductionIdentifier)生产识别码是UDI的可变和非强制性部分,一般包含:批号,系列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等信息,贴标者可以根据产品需要选取适当PI的信息。这里的贴标者是指产品的制造商或用自己品牌将产品进口到美国的进口商。UDI必须由以下两种形式同时出现产品的标签上和包装:1.可直接读的纯文字版,如数字和字母;2.机器可读的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AIDC)格式,如条形码,二维码,RFID等。而对于**软件,如果软件有封装,则在封装上必须有以上两种形式出现。而对于软件,不管它是否则有封装,只要在软件的里面,如在软件的说明部分或软件的开始部分,提供以上两种形式中的一种或两种形式的UDI.贴标者还需向GUDID(**UDI数据库)提交登记产品UDI信息,在提交登记产品UDI信息时只需要提交DI编码,而不需要提交PI编码。 产品UDI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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